不知怎的,我深深地感到悲哀。
不错,莱布尼茨曾夸奖过中国,说中国有一个令人钦佩的道德,父慈子孝,从君王至平民,好似一家人一样亲近。
伏尔泰也试图借中国的例证来打倒神学的统治。在法国大革命的宣言中,甚至引用了孔子的话作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我们都不否认。
不借,对于神权统治而言,君权统治应该是个进步的——但法国大革命不正是先打倒了神权统治而后再摧毁君权从而分了两步走的么?在打倒神权之际,借用一下君权又何妨呢?
何况他们对中国并不真正了解呢?
莱布尼茨是在他头脑中构筑了一个道德的社会,把中国当做了道德的楷模,以为中国正是他的理想所在。
然而,他是大错特错了。
对于他来说,当时的中国,只是一个道德的乌托邦!
中国竟也成为过西方的乌托邦——这该不是天方夜谭吧?!
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
中国,在当时,平心而论,不正是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秩序而维系下来的一个道德社会么?不是明君贤臣、慈父孝子充斥的社会么?乍一想,这不很完美、很理想、尤为很道德么?
但是,正是在这个道德的乌托邦里,当时又发生了什么呢?其实是等级森严、特务横行、冤狱遍地……试想一想关汉卿的《窦娥冤》吧,六月飞雪,天昏地暗,赴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