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可以通过其他一些方式来考虑伦理学和政治理论。如果人们仅仅按照在不同的人中间寻求在应该如何行动的观点上的契合一致的可能性来确定他们的问题,那么,就会发现他们利益的契合和互利的契约等重要结果。但即便不是所有人都依靠这些因素,也并不有损于它们的重要性;并且,对他人的直接关注也会对社会理想产生潜在而最具有转变意义的影响。
我们已习惯于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不平等,以至于很容易对这些不平等麻木不仁。但是,如果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很在意这些不平等,那么,将会出现如下令人震惊的情形:在一个最有效的社会体系下,很多人生来就受到严酷的剥削,他们想要过体面生活的理想已经完全破灭;而另一些人却生来就能享受锦衣玉食的生活,拥有充足的资源,并且拥有远远超出体面生活的优越条件。这些物质的不平等是更广泛的社会地位、个人自由以及自尊心的不平等的一部分。那些拥有高收入的、接受高等教育的、继承财产的、家庭具有背景的,或者在上流社会供职的人,都能获得优越的待遇,并且在一些文明中,一无所有的人们会向他们表示敬意和顺从。没有人能够忽视逃脱这种情形的困难,但我们也没有理由厌恶这种情形。
我认为,公正态度是对平等主义及其含义都持强烈的平等主义信念。正如我所说过的那样,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从“我们之所是”中抽象出自己观点的能力,这一观点必须充分提升和重视所有人的生活和福祉。我们应该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也就是说,从他的立场来看,我们想要追求的价值将会对他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就将每个人的幸福放在了最重要的地位;从非个人的立场来看待每个人原初的重要性——姑且排除他对别人福祉的影响——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