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什么的就得有干什么的那一套,做官的就得有个官样子。在前清,做了官,就得迈“四方步”,开“厅房腔”,这一套不练习好,官味就不够,官做得再好,总不能不算是缺陷的美。于今时代虽然不同了,但这一套也还没有落伍,“厅房腔”进化成了新式“官腔”,因为“官”要是和平常人一样的说“人”话,打“人腔”,就失其所以为“官”了。“四方步”,因为没有粉底靴,迈起来不大方便,但官总是有官的步子,疾徐中节,恰合身份。此外类如:会客要按时间,志在寸阴必惜;开会必迟到早退,表示公务繁忙;非要公来会的友人,以不在为名,请他多跑几趟,证明无暇及私。在办公室里,庄严肃穆,不苟言笑,一劲在如山的公文上刷刷地划着“行”字,表现为国劬劳的伟大牺牲精神,等等。
当官的人在那一阶层形成了独特的体态和语言。点头哈腰、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只有掌握如此种种,才能在官场中适应。
中国的官,向来有所谓“官箴”的,如果把这“官箴”一条条详细排列起来,足以写成一本书,至少可以做成一张挂表,悬诸案头。我们现在就举其荦荦大者来赏识一下吧。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官是人民的公仆。”孟老夫子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民为贵,君为轻”的话,于今是“中华民国”,人民更是国家的“主人翁”了,何况,又到了所谓“人民的世纪”,这还有什么可说的?但是,话虽如此说,说起来也很堂皇动听,而事实却有点“不然”,而至于“大谬不然”,而甚至于“大谬不然”得叫人“糊涂”,而甚至于叫人“糊涂”得不可“开交”!人民既然是“主人”了,为什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主人”拿起鞭子来向一些失职的、渎职的、贪赃枉法的“公仆”的身上抽过一次?正正相反,太阿倒持,“主人”被强捐、被勒索、被拉丁、被侮辱、被抽打、被砍头的时候,倒年年有,月月有,日日有,时时有。